(一)确定事故责任划分,明确双方责任比例,若对方有责任,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责任方个人赔偿。
(二)与责任方协商赔偿剩余损失,协商过程中保留好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维修发票等相关证据。
(三)若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责任方和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请求法院判决责任方承担剩余赔偿责任。
(四)法院判决生效后,若责任方不履行赔偿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