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注破产程序动态,留意法院公告获取相关信息。
(二)在规定时间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工作与欠薪事实的证据材料。
(三)若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意见,先向管理人提异议要求更正;若不更正,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当地有欠薪保障基金的,按规定申请基金垫付部分工资。
(五)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介入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