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时获得经济补偿,需证明自己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了较多义务。可收集如照顾老人的医疗记录、子女教育的相关票据、协助对方工作的邮件记录等证据。
(二)若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无过错方想请求损害赔偿,应收集对方过错行为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
(三)收集好证据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诉讼中同时提出经济补偿或损害赔偿的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