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想争取从轻处罚,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展现良好的认罪态度。
(二)可主动表明自身未获利这一情况,向法院说明该情节,争取从轻量刑。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