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机动车与电动车负同等责任,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有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比例赔,无商业险则机动车方自担,超出交强险部分机动车一般承担60%赔偿责任,电动车承担40%。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是为保障受害人能及时获得赔偿而设立的强制保险。所以先由机动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进行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若机动车购买了商业三者险,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赔偿,这体现了保险合同的契约精神。若没有商业险,那机动车方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又因为电动车多被认定为非机动车,出于对非机动车方的适当保护,在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机动车一方通常承担60%的赔偿责任,电动车一方承担40%。如上述例子,双方损失10万,交强险赔6万,剩余4万按比例机动车方承担2.4万,电动车方承担1.6万。如果遇到类似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