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抚养费后反悔想变更抚养权,需先审视是否存在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或者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以及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情况。
(二)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仅以放弃抚养费后反悔为由要求变更抚养权,难以获法院支持。
(三)若有证据证明抚养方不利于孩子成长,可收集好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各方面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