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方面:若一方身体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依据婚姻自由原则,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只要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就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证据收集:可收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增加离婚诉求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
(三)财产分割与经济帮助:考虑到人道主义和保护弱者权益,在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患病方,同时,另一方可能要给予患病方一定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