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起诉离婚后,原告应按时出庭,否则会按撤诉处理,终结诉讼程序。
(二)被告:若接到传票却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法院通常不会轻易这么做。被告若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或通过其他方式查明事实后判决。只有被告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票仍未到庭,法院才更可能缺席判决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