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离婚阶段民间借贷是否为共同债务,先看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借条上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对另一方所借债务进行了认可,有这种情况就是共同债务。
(二)若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像日常买菜、孩子上学费用等,这类也属于共同债务。
(三)当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