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人身伤害和解协议时,要确保是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内容不违法违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这样协议才有效,双方都要按约定履行。
(二)若对方不履行协议义务,可依据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要是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情况,或一方被欺诈、胁迫签订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协议。
(四)协议被撤销后,双方要返还因协议取得的财产,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