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等待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查勘定损。
(二)把车送去维修,留存好维修发票、维修明细等相关凭证。
(三)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可提出车辆维修费用、贬值损失、合理交通费用等赔偿要求。若能达成一致,对方保险公司按定损金额赔付。
(四)若协商失败,车主可向法院起诉,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凭证等证据,让法院判决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