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预防角度,公司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员工的业务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审计,避免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拿回扣。国家单位也要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廉洁意识。
(二)若发现有拿回扣行为,公司企业可先开展内部调查,收集证据,根据规定进行内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国家单位应迅速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处理相关人员。
(三)对于被指控拿回扣的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