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更换法人后,前法人个人名义欠款由其个人承担,以公司名义欠款若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则属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后法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人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前法人以个人名义欠款,这与公司并无关联,自然由其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而当以公司名义欠款时,若符合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的构成要件,该欠款就属于公司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负责,后法人作为公司代表,履行公司义务处理债务问题,但通常个人无需承担公司债务,不过在滥用法人地位等特殊情况下除外。所以,在判断还款责任时,区分欠款主体名义至关重要。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债务责任认定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