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想在离婚时获得赔偿款,需确定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这样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就可请求损害赔偿。
(二)物质损害赔偿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比如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女方要保留好相关费用的凭证。
(三)精神损害赔偿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女方可收集能证明男方过错程度、行为方式等方面的证据,以便争取合理赔偿。
(四)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先与男方协商补偿数额,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