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无需过多纠结抚养权归属。
(二)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问题;若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父母抚养能力、条件和孩子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可收集自身有利条件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
(三)若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不利等情形,在抚养权争夺中可向法院提出,争取优先考虑。
(四)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父母应和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
(五)父母双方也可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