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且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在离婚后单独起诉损害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应收集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以及自身因此遭受损害的相关证据,如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家暴的报警记录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二)一审被告未提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提出且调解不成的,在离婚后另行起诉。
此时要留意诉讼时效,准备好新的或之前未充分提交的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原告,需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起草离婚起诉状时,明确列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事项和金额,并准备好相应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