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代理转委托中,代理人是否担责取决于是否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等情况。经同意或追认的,仅就第三人选任及指示担责;未经同意或追认的,需对第三人行为负责,紧急情况除外。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代理转委托关系里,正常情况下,代理人转委托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不过,如果是在紧急状况下,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转委托,则不受此限。当转委托获得同意或追认时,代理人的责任范围缩小到对第三人的选任以及指示方面。若没有经过同意或追认,代理人就需要为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例如,有人委托他人办事,受托人未经委托人同意就转委托给其他人,结果转委托的人办坏事导致委托人受损,受托人就要承担责任;若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且受托人在选人和指示上无过错,就无需对转委托的人的行为担责。如果大家在代理转委托方面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