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可提前了解诉讼费的负担原则,做好心理和资金准备。若希望降低自身承担诉讼费的风险,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胜诉。
(二)如果案件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当事人可在庭审中向法院清晰阐述自身观点和责任划分情况,以便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若判决不准离婚,原告要做好承担诉讼费的准备,同时可考虑是否有必要在满足条件时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