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双方存在书面押车协议且明确禁止私自使用车辆时,对方私自用车的行为构成违约。依据法律规定,守约方有权按照协议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因使用车辆导致的磨损等损失。
(2)若没有书面协议,从押车的常理和目的判断,押车是为保障债权,并非让对方使用车辆。对方私自用车的行为侵犯了车辆所有权人的物权,所有权人可要求其停止使用。若车辆已损坏,还能要求对方修复或赔偿维修费用。
(3)若对方拒绝承担责任,当事人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收集押车事实、对方私自用车的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遇到对方押车期间私自用车情况,要及时固定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