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已满八周岁子女在父母离婚时表达随母意愿,母亲拒绝,父母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婚时有权表达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意愿。当孩子选择妈妈,妈妈拒绝时,父母先协商达成抚养方案很有必要,这能充分考虑孩子意愿和双方实际情况。若协商无果走诉讼程序,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判断。孩子意愿虽重要但非唯一依据,若妈妈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像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行为等,法院可能不支持其抚养。若妈妈有能力却无故拒绝,法院也会结合实际及孩子意愿,把抚养权判给更合适的一方。如果在抚养权问题上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