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缺乏转账记录和证据时,可直接去法院起诉,但要确保符合起诉的法定条件,即自己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被告要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且案件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二)诉讼中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若缺乏转账记录和证据,可能会败诉。
(三)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四)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间接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