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离婚时对方有隐藏、转移等损害己方财产权益的行为,离婚一年后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财产,因为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发现之日起算。这种情况下收集对方上述行为的证据非常重要,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二)若离婚时已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离婚一年后提出此类请求,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所以在签署财产分割协议时应谨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