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标准:及时通过咨询当地法院、检察院或查询相关法律文件,明确所在地区关于非法采矿罪“情节严重”的具体数额标准。
(二)保留证据:收集与非法采矿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开采记录、矿产品交易凭证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三)配合调查:积极配合执法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实施非法采矿行为,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