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本人签的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分三种情况,有合法授权或构成表见代理时合同有效;既无授权又不构成表见代理则合同效力待定,本人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善意相对人可请求行为人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合同签订中,若签合同者持有本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明确授予签订车辆买卖合同的权利,这属于合法授权,合同是有效的,对本人有约束力。若没有授权,但存在表见代理情形,像本人曾让签合同者长期处理车辆相关事务,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合同也可能有效。而当既无授权又不构成表见代理时,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处于待定状态,需本人决定是否追认,本人追认合同就有效,不追认则无效。在这种无效情况下,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赔偿损失。如果您在车辆买卖合同签订方面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合同效力等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