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重视诉讼时效问题,在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及时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发送催款函、短信等,以中断诉讼时效。
(二)若债权人忘记主张权利而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起诉,即使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可能导致债权人丧失胜诉权,但债权仍存在,当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时,不必将所得归还。
(三)债权人可保留主张权利的证据,如催款函的发送凭证、短信记录等,以便在后续发生纠纷时证明诉讼时效中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