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抚养费时,先明确计算依据。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考虑当地实际情况,乡镇生活水平不高,抚养费可稍低,同时结合孩子生活开支、教育医疗费用等实际需求确定数额。
(三)根据父母经济状况调整。一方经济困难可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经济条件好可协商提高。
(四)遇到孩子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可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