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孩子集中抚养且无父母时,可按特定途径解决抚养问题,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等近亲属应抚养,其他人或组织经同意可申请成为监护人,无人担任时民政部门等可担任,国家给予福利保障。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有监护和抚养义务。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并向法院申请成为监护人。若没有合适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具备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应承担监护职责。国家设立儿童福利金等福利保障制度,保障孩子基本生活和教育权益。这一系列规定构建了多层次的监护体系,确保孩子在失去父母庇护时能得到妥善照顾。如果遇到孩子抚养及监护方面的具体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