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愿离,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积极应诉,收集感情未破裂证据并在庭审表明意愿,若无法定准予离婚情形,第一次诉讼法院一般不判离,六个月后对方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增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若对方起诉离婚而自己不愿离,积极应诉是有效应对方式。收集双方日常温馨互动照片、视频、共同出游记录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不符合判决离婚法定条件。庭审时明确表达不想离婚的意愿及理由,对法院判决有重要影响。若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准予离婚情形,且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在第一次诉讼中判离。不过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对方再次起诉,法院会重新考量,判离可能性增大。在此期间,可尝试修复与对方的关系。如果遇到离婚诉讼相关的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