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债务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遇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都有还款责任。
(二)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三)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且超出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此时才需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