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股东协商解决,明确要求其返还侵占的10万财产,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对该股东的职务侵占行为进行处理。
(三)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要求股东返还侵占财产,并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财务记录、交易凭证等,用以证明股东侵占财产的事实,为协商、报案或诉讼提供有力支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