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被扶养人情况,确定计算年限。若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算到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通常算20年,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按5年算。
(二)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赔偿标准。
(三)考虑扶养人责任比例,若扶养人承担部分扶养义务,按此比例赔偿。
(四)若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赔偿义务人只赔受害人应负担部分。
(五)当被扶养人有数人时,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包含了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