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通常要承担抚养费,这是法定的义务,不会因婚姻关系解除而消失。双方可先就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进行协商。
(二)若直接抚养方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养费,且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双方协商一致后,不直接抚养方可以不支付。
(三)即便之前有不支付抚养费的约定,当孩子生活、教育等费用增加时,孩子有权要求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支付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