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方全责时,一般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担责,你方保险公司无赔偿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况,包括可通过“代位求偿”启用自己的车损险理赔,人伤时对方赔偿不足部分也可依保险合同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具体依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通常对方全责时,应由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然而,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法律也允许在一定情况下启用“代位求偿”制度。当被保险人有车损险时,可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再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涉及人伤时,保险合同遵循补偿原则,若对方赔偿不足,被保险人可就剩余部分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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