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自愿协商签订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放弃全部财产,此为最直接可行的办法。
(二)若协商不成进行诉讼离婚,可举证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法院会据此判决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证明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在财产分割时可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