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应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财产,注意保留好相关财产线索和证据。
(二)若要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收集能证明存在可撤销情形的证据。
(三)涉及抚养费支付问题,可随时主张权利,准备好孩子生活开销等相关证据。
(四)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在离婚诉讼时要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且未提损害赔偿的,在离婚后一年内可单独起诉,注意时间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