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嫁子女要明确自己的合法继承权,若遇到继承权被侵害的情况,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沟通,要求依法分配遗产。
(二)尽到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出嫁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可主张多分,可收集相关尽扶养义务的证据。
(三)有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出嫁子女,要认识到自己行为对遗产分配的影响,尽量弥补。
(四)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要尊重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