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损失赔偿主张:
可要求赔偿维修车辆费用、车载物品损失、车辆施救费。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可主张车辆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可索赔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可索赔替代性交通工具合理费用。
(二)人身损害赔偿主张:
人员受伤可索赔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等。造成残疾的,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