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时男方不交小孩抚养权,女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经济、环境、陪伴时间等,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子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
(二)若男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在诉讼中争取抚养权。
(三)若法院把抚养权判给女方,男方拒不交出孩子,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措施促使男方履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