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双方先自行协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实际情况,倾向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女方可能会多分得财产。
(二)赔偿方面: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可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诉求,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
(三)子女抚养权: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考虑男方过错情况,以保障子女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