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要明确婚前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自己承担清偿责任,避免将责任推给另一方。
(二)债权人若想让另一方承担婚前债务,需收集债务用于夫妻双方婚前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证据。
(三)非债务人一方在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婚前债务时,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债务为对方个人债务的证据,如债务用途与自己无关、无共同举债意思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