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诉讼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详细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证据着重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的证据。
(二)参与法院调解: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环节,需积极参与。
(三)关注判决结果:若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概率通常会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