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过错方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婚姻中若过错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要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按因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赔偿,像家暴产生的医疗费、财产修复费。
(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过错方过错程度、侵权情节、后果、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三)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赔偿请求,同时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以及自身因此受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