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造成他人重伤的情况,作为加害人要认识到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刑事处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供述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对于受害人,在保障自身安全和治疗的前提下,注意收集与受伤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治疗费用票据等。
(三)受害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赔偿,若双方能就赔偿进行合理协商,尽量达成一致以节省时间与精力;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