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拒绝签署责任认定书不影响其效力,交警会注明拒绝签字情况,认定书依旧有效。所以当事人不要以为不签字就可使认定书无效而拒绝签字。
(二)对责任认定有异议,要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核,同时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据,以此来争取更合理的责任划分。
(三)既不签署认定书,又未按时申请复核,认定书在后续赔偿等纠纷中仍可作证据。若后续民事诉讼中有证据证明责任划分有误,法院会重新划分。因此若有证据一定要及时收集并在诉讼中提交。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