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孩子不满两周岁,女方争取抚养权较有优势,可积极准备自身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稳定住所、健康状况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双方可先协商抚养权,若协商不成,一方存在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等情形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优先抚养。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注重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双方都应积极展示自身良好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以及与孩子深厚的感情等,以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其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