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分居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若连续分居达到二年,能作为感情破裂有力证据。
(二)保留家庭暴力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者的照片等。
(三)留存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证据,包含照片、视频、证人说的话等。
(四)提供赌博、吸毒等恶习的证据,可依靠公安机关的记录、戒毒所的证明证实。
(五)提供双方关于感情问题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反映感情状况。同时,亲戚朋友等证人的证言能作为辅助证据。
要特别注意,证据必须合法取得,并且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此增强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