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女方若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可在离婚时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
(二)申请经济帮助: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可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办法;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三)请求损害赔偿: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四)争取财产分割照顾: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要求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