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无过错方,在离婚时若要主张过错方赔偿费用,需收集好相关证据。对于物质损害赔偿,要留存因对方过错行为导致财产减少、债务增加的证据,如财产交易记录、债务合同等,以便据实计算赔偿数额。
(二)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要注意收集能反映过错方过错程度、侵害手段等具体情节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视频等。同时了解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为赔偿数额的主张提供参考。
(三)过错方应认识到自身责任,积极配合赔偿事宜,如实提供自身经济能力等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