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涉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万,想要争取从轻处罚,可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有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还应积极坦白交代案情,积极退赃退赔,并努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二)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存在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加重情节。如果存在此类情节,量刑会偏重。
(三)不同地区对“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有别,犯罪嫌疑人及家属可向当地司法机关了解具体标准,以便对量刑有更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