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取保候审,可收集证明存在特殊情形的证据,如医院开具的严重疾病诊断证明,以证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准备怀孕证明或婴儿出生证明等,证明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争取司法机关认定社会危险性较低。
(三)提供合适的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满足取保候审的形式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